來源:上海證券報 時間:2017-04-26
《上海證券交易所分級基金業(yè)務管理指引》將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對投資者來說,應關注《指引》施行對其參與分級基金相關業(yè)務權限可能帶來的變化,合理安排相關交易,避免由此而產(chǎn)生的風險。為幫助投資者全面認識分級基金,充分了解《指引》施行后對分級基金投資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本期投教專欄將對分級基金的運作機制、交易、申購贖回、分拆合并等新規(guī)內(nèi)容進行一一解讀。
一、對投資者來說,怎么理解分級基金?
分級基金是指通過基金合同約定的風險收益分配方式,將基金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不同的子份額,其中全部或者部分類別份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申贖的基金。根據(jù)基金合同的約定,分級基金的基礎份額和子份額之間可以通過分拆、合并進行配對轉換。
在參與分級基金交易前,投資者還需了解以下幾方面的內(nèi)容:
一是分級基金的份額結構。分級基金包括基礎(也稱“母基金”,下同)份額、A份額和B份額,其中A份額和B份額的基金份額配比始終保持約定的比率不變。
二是分級基金的收益約定。投資者買入分級基金的A份額,可以獲得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年收益率,基金收益首先分配給A份額,剩余的收益歸B份額。
此外,投資者還需了解分級基金中三類基金份額的凈值關系:
基礎份額凈值= A份額參考凈值× A份額所占比例+ B份額參考凈值× B份額所占比例。
二、分級基金的運作機制是怎樣的?
分級基金通過在基金合同中約定收益的方式,將基礎份額分拆為A、B兩種風險收益特征不同的基金。
就分級基金的份額配對轉換業(yè)務來說,包括分拆和合并兩個方面,即指“基礎份額”按約定比例分拆成A、B兩類份額,以及A、B兩類份額按照約定比例進行配對合并成場內(nèi)“基礎份額”的行為。因此,如下圖所示,分級基金的“基礎份額”和A、B三類份額可通過份額配對轉換業(yè)務來實現(xiàn)相互之間的份額轉換。
三、關于分級基金的交易時間是怎么規(guī)定的?
投資者參與分級基金交易,需關注以下幾個時間:
一是投資者可進行申購、贖回、轉托管、分拆、合并申報的時間:交易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13 :00-15 :00 。
二是投資者可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時間,包括集合競價時間,即上午9:15-9:25;連續(xù)競價時間,即上午9:30-11:30,13:00-15:00;大宗交易時間15:00-15:30 。
四、投資者參與分級基金二級市場交易還需關注哪些內(nèi)容?
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為例,分級基金的母基金份額及子份額在上交所上市后,投資者可在上交所交易時間內(nèi)買賣基金份額,以交易系統(tǒng)撮合價成交。
具體來說,1、關于申報數(shù)量,投資者買入基金的申報數(shù)量應當為100份或其整數(shù)倍;2、在申報價格上,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3、與股票類似,上交所對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4、投資者當天買入的分級基金份額第二天才能賣出。
五、關于分級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是怎么規(guī)定的?
投資者要注意到,上市交易的分級基金的子份額不能單獨申購贖回,只有合并成基礎份額后才能申購贖回。另一方面,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時間內(nèi),使用證券賬戶通過具有基金代銷業(yè)務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基礎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申報。投資者在辦理場內(nèi)申購、贖回時應注意以下具體規(guī)定:
一是申購以金額申報,應當為1元的整數(shù)倍,且不低于1000元;贖回以份額申報,申報單位為1份基金份額;
二是申購、贖回申報的數(shù)額限定需遵循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規(guī)定;
三是投資者通過上交所系統(tǒng)申購、贖回上證LOF的,在同一交易日可多次提交申購、贖回申報。當日提交的申購、贖回申報,投資者在當日接受申購、贖回申報的時段內(nèi)可以撤銷。
四是申購、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
五是申購和贖回費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載明。
六、投資者的分級基金份額分拆合并申報應符合哪些方面的要求?
分級基金的母基金份額和子份額之間可以通過分拆、合并進行配對轉換,投資者可在交易時間內(nèi)使用證券賬戶通過證券公司進行分拆、合并申報,其申報應符合如下方面的要求:
一是投資者通過母基金代碼,以份額填報分拆、合并數(shù)量申請;
二是分拆、合并申報不得更改或撤銷;
三是分拆、合并申報數(shù)量應當為100份的整數(shù)倍,且不低于50000份(以母基金份額計)。
七、即將施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分級基金業(yè)務管理指引》主要規(guī)定了哪些方面的內(nèi)容?
為規(guī)范分級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上交所于2016年11月25日發(fā)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分級基金業(yè)務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2017年5月1日,《指引》將正式實施?!吨敢吩诳偨Y近年來分級基金管理運作經(jīng)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規(guī)范了分級基金份額折算、投資者教育與風險警示等工作,是貫徹依法、從嚴、全面監(jiān)管,更加重視和防范市場各類風險、切實推進基金市場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
《指引》主要包括了以下方面的內(nèi)容:
一是完善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滿足30萬元證券類資產(chǎn)門檻條件、通過綜合評估并簽署《分級基金投資風險揭示書》的個人和一般機構投資者可申請開通分級基金子份額買入和基礎份額分拆的權限。
二是強化了風險警示措施。對可能或已經(jīng)發(fā)生下折且B類份額溢價較高的分級基金,基金管理人應發(fā)布風險提示公告,會員應按照上交所業(yè)務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投資者警示風險。
三是完善了投資者教育制度?;鸸芾砣撕蜁T應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揭示分級基金的投資風險,妥善處理相關矛盾糾紛。
四是明確了投資者責任和義務。對參與分級基金交易的投資者來說,應遵循買者自負的原則,配合會員提供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證明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
此外,《指引》還進一步明確了分級基金折算業(yè)務流程,便于投資者準確了解分級基金的折算機制。
需要強調(diào)的是,在2017年5月1日《指引》正式實行后,未開通相關權限的投資者將不能進行分級基金子份額買入和基礎份額分拆操作。
八、關于分級基金分拆、合并的業(yè)務規(guī)則是怎么規(guī)定的?
分級基金進行分拆、合并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當日買入的母基金份額,同日可以分拆;
二是當日申購或通過轉托管轉入的母基金份額,清算交收完成后可以分拆;
三是當日合并所得的母基金份額,同日可以賣出、贖回或者轉托管,但不能分拆;
四是當日分拆所得的子份額,同日可以賣出,但不能合并;
五是當日買入的子份額,同日可以合并;
六是上交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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